提供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服务的义务:这是对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种附加义务,派遣单位必须履行,以确保维护劳动者的利益。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: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1二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。东莞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。
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的义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58条第2款规定: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按月支付劳动报酬;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问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**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。
告知的义务:派遣单位应向派遣员工告知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、岗位安排、劳动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,提供劳动法规政策、权益维护手段和相关事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60条第1款规定: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
|